一、 凡因学校工作需要的公文、函件、报表、文稿、资料、教学计划与进度、考试试题,课程表等均属文印范围;凡是个人的学术论文,教材编写,著书立说,教案备课和个人的身份证及荣誉证书复印等应属个人劳动和个人名誉的范畴,不在学校文印的范围。文印人员不得私自进行打。辉市矸俏挠∪嗽钡轿挠∈腋鋈烁从』蛩儆。
二、 已配备打印机的科室,一般材料在本科室打。慷嗟奈母搴涂际蕴饪赏üM缦低炒偷桨旃,经网上审批并核定纸张数量后交由文印室复印或速印。
三、 除紧急情况外,凡需打印的文稿,须提前一天送办公室审批,审批和核定各科室的打印用纸工作由办公室张丽同志负责,因学校条件所限需到校外打印者,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报销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 需打印的文稿必须用钢笔书写,以符合存档要求,所有文稿字迹要工整,图表要清晰,标点符号要规范,页码排列要准确,否则,不予打印。
五、 文印室属机要部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打字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果泄密,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制度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